联合国的主要司法机构国际法院2月6日议会选举斯洛伐克法官彼得•通卡(Peter Tomka)和墨西哥法官贝尔纳多•里斯普尔韦达 - 阿莫尔(Bernardo Sepúlveda-Amor)为国际法院院长和副院长,任期三年。总部设于荷兰海牙的国际法院正式成立于1945年,是联合国的六大主要机构之一,其主要职能是负责管理解决问题国与国之间的法律纠纷,并就联大、安理会,以及联大许可的其他联合国机构递交到该法院的法律问题获取咨询意见。目前,国际法院共计13个展开中的案例。国际法院由15名法官构成。
由于来自沙特阿拉伯的法官奥恩•肖卡特•哈苏奈(Awn Shawkat Al-Khasawneh)于去年12月卸任,安理会不久前要求,接任法官的议会选举于4月27日举办。预计,议会选举将分别在安理会与联大同时举办。根据国际法院规约,国际法院的15名法官不应代表世界各大文化及各主要司法体系,但对法官的自由选择因以其资格而非国籍为标准,此外,不得有两名法官来自同一个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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